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乐山市总人口为316.02万人,11个县(市、区)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如下:
11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80万人的县(市、区)有1个,其余县(市、区)的常住人口都在50万人以下,其中常住人口在4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2个在20万人至4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在10万人至2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4个少于10万人的县(市、区)有1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市中区、峨眉山市、犍为县,合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