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货币改革,放弃银本位,改为发行法定货币(即法币),同时收回银圆。银圆于是不再具有法定的地位。直至1948年金圆券风暴后,银圆曾一度在1949年7月起再被起用中华民国政府并短暂发行等同于银圆的纸币,称银圆券。随着中华民国政府撤出中国大陆,数个月后,银圆及银圆券均在中国大陆进入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