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5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3、户籍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在青岛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
4、借款人诚实守信,无不良生活嗜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5、借款人有合规、合法、可持续、效益良好的生产经营项目或有稳定收入较高的工作借款用途真实、明确、合法
6、有合法、可靠、可持续的经济来源,具备良好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7、家庭成员自愿为其担保
8、在青岛农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9、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