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但要先备案。
桂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统筹区外住院治疗的,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持社会保障卡可在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具体备案方式如下:
如果是从桂平转院到南宁治疗的,您需要提供桂平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并在出具该证明起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才能正常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原件1份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还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