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 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