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积违规招生的学校处理方式:
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工作约谈等处分,并在当年市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中倒扣分数,在分配中央和省级教育项目资金时相应扣减所在地管理因素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