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应商确定方法不同
公开招标是通过公告的形式邀请非指定供应商参加招标。
竞争性谈判除公告外,也可由采购商、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或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数据库中随机抽取。
2、 文件签发日期不同
公开招标的要求是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之日止不少于20天。
两种方式有很多相似点,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点:
区别一在于参与投标方,邀请招标的投标人限于甲方邀请的公司,竞争性谈判属于公开招标,符合资格的商家都可以参与谈判。
区别二在于确认中标的方式不同,邀请招标的投标人商务资格已经通过,投标人在预算范围内都可以视为入围供应商,记分不仅仅包含价格,还有其他记分项,综合分数第一才能最后中标竞争性谈判的货物清单和参数是确定的,参与竞价的投标人主要是价格比较,最低价中标。
竞争性谈判是与销售单位人员面对面一家另一家单独丶多轮谈判,达到满意的一家中标。
邀请招标是指定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从购买标书开始,评标专家对收到的投标书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