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轮次根据参赛人数而定。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及部分仲裁、裁判员由省棋类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