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我国目前的律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 认购书的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律约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 如果认购书对房号、面积、价格、双方权利义务都作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可以认为,认购书就是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不过是把认购书约定的内容具体化如果认购书未明确主要条款,则认购书不具备买卖合同的性质,可以看做是双方的意向书,但仍然具有律效力。
2、
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应当注意什么 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合同前,又订立《意向书预订书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