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需要的材料: 1、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治疗的,应准备住院病历复印件 2、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检查检验结果 3、个人申请等原始材料。
2、办理的流程: 1、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的,将申请材料交至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窗口 2、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受理后,组织专家鉴定
3、办理地点:本地医疗保障局居民医保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