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医师开具的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正文一般包括:药品使用中文通用名处方中的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普通处方不超过7日量,急诊处方不超三日量,药品剂量以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亳克微克为单位容量以升,亳升微升为单位。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用专用处方,按照麻醉药品管理规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