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规定的程序进行。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2、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院内儿童处方,一定要审核相关负责人签字)。
指导和参加药品采购、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调剂处方(包括医嘱)时负责处方审方,核对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